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,其中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验收检测单位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家组成验收组。与会专家代表勘察现场,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的详细介绍,经过认真讨论,提出验收意见如下:
项目名称:营口金地球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营口金地球加油站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营口金地球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18年4月27日—2018年5月26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杜强
联系电话:15541787075
附件:金地球加油站有限公司验收报告
附件:金地球加油站有限公司验收专家意见